
2025 年金元速配,盐城焊工陈杰在证件有效期内按规完成焊工特种操作证复审(报名、缴费、补考 91 分合格),却因阜宁县希望职业技术学校(下称 “希望培训学校”)未提交验证材料,致证件 9 月 2 日到期失效、本人下岗失业。他多次拨打 12345 维权,先被定 “全责”,后改 “主要责任”,且 12345 裁定 “校方承担部分费用”,陈杰明确不认可;而希望培训学校自始至终不愿承担责任,陈杰的务工损失至今无着落。
一、流程全合规:有效期内完成所有义务
陈杰从事焊工多年,焊工证有效期至 9 月 2 日,为保生计严格按规推进复审:
7 月锁定资格:7 日向希望培训学校报名,扫码付 300 元服务费,确立服务关系;
8 月缴清费用:因手机停机延迟收通知,8 月 12 日(仍在有效期内)向江苏省财政厅缴 55 元考务费,无逾期;
9 月补考合格:8 月 26 日初考 77 分后,9 月 1 日(距过期 1 天)补考得 91 分,考前确认校方负责后续验证,全程无疏漏。
二、校方失责:漏交材料致证失效金元速配,陈杰丢工作断收入
展开剩余72%9 月 2 日,陈杰上岗时被告知证件过期;校方于9月4日打电话告知,因忘记验证导致证件失效,让我重新参加初训学习重考证。重考费用校方出。我未答应,并明确我已上班,证失效会导致我工作丢失,我是在归定时效内完成复审程序,理应证件有效。让校人想办法。后致拔打12345维权
三、维权双重困境:12345 裁定存疑,技校拒担责
陈杰的维权之路布满阻碍:
12345 处理难服众:
首次拨打 12345金元速配,反馈认定 “陈杰全责”;
申请换人处理后,二次认定 “陈杰负主要责任”,未明确提及校方漏交材料的核心过失;
后续 12345 裁定 “校方承担重新培训学费、考试费及路费”,但陈杰明确拒绝:“这些是我复审的正常支出,不是额外损失,等于没补偿!” 且该裁定未涉及务工损失,他无法认可。
技校全程拒担责任:
希望培训学校自始至终不愿承认自身过失,即使 12345 有裁定,也未主动配合落实,更拒绝赔偿陈杰的务工损失等实际补偿,仅以 “按裁定办” 搪塞,实则逃避核心责任。
四、责任明晰:校方应负全责,诉求合理无争议
从法律与行业规范看,校方需负全部责任:
违约事实明确:300 元服务费含 “提交验证材料” 义务,校方未履行属违约;
证据链完整:考试合格证明、校方承认失误的录音、缴费记录等,均能证明损失与校方过失直接相关;
违反行业规定:《江苏省特种作业培训考核细则》要求 “考试合格 7 日内提交材料”,校方未遵守属失职。
陈杰已向阜宁县应急管理局投诉,核心诉求不变:当前证件失效已直接导致正常务工受阻、生计来源中断,要么立即协调推动证件恢复有效性的相关流程,确保证件尽快回归合法、可用状态,从根本上解决务工与生活的基础保障问题;要么依法依规补偿因证件失效造成的全部务工损失,并足额弥补由此衍生的实际生计损失,切实填补因证件问题对基本生活造成的缺口。
五、行业警醒:别让 “生计证” 成 “麻烦证”
陈杰的遭遇折射出两大痛点:一是部分培训学校将流程疏忽的后果转嫁给从业者,毫无责任意识;二是维权渠道的责任认定与补偿裁定,未能真正贴合受害者实际损失,难以保障权益。
亟待监管发力:主管部门需督促培训学校建立 “复审闭环系统”,杜绝材料漏交;明确 “校方失误致损” 的补偿范围,将务工、逾期费用纳入;优化维权渠道的责任认定机制,以事实为依据,不让合规从业者 “流汗又流泪”。
截至发稿金元速配,希望培训学校仍未主动承担责任,12345 也未就裁定依据与陈杰进一步沟通,他仍在等待一个能保住生计的公平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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