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《惠州市民宿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众银策略,有效期3年。《细则》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惠州市民宿经营管理,提升服务质量,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,推动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为盘活城乡闲置资源、助力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。
据了解,近年来惠州民宿产业快速发展,共有登记民宿136家,尤其在环南昆山—罗浮山引领区已形成一定产业集群,成为文旅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但此前行业发展中也存在登记率低、安全隐患、服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。此次《细则》的制定,既严格遵循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又充分结合惠州实际,吸纳了公众意见建议,针对性解决行业发展痛点。
《细则》明确了民宿的定义与适用范围众银策略,即经营者利用自有或拥有使用权的住宅等开办,主人参与接待,为旅游者提供当地自然景观、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体验的小型住宿设施。在规模管控方面,《细则》规定单幢建筑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(套),而利用历史建筑、客家围屋等特色建筑开办的民宿,在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,可适当放宽至不超过20间(套),兼顾了产业发展与特色资源保护。
安全管理是《细则》的重点内容。《细则》要求民宿选址避开山洪、泥石流等高风险区域,建筑需符合房屋质量安全标准,不得破坏主体和承重结构。不同类型民宿需分别遵循相应的消防安全规范,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。同时,民宿经营者需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制定应急预案,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,在恶劣天气预警期间采取停止营业等避险措施。此外,民宿需安装住客信息采集系统,落实实名登记制度,配备防盗、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。
在经营规范方面,《细则》对卫生管理、环保要求、信息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。民宿公用用品需一客一换一消毒,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;污水需达标排放,生活垃圾分类处理,严禁在自然保护区、饮用水源保护区核心区等区域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民宿项目。民宿经营者需公开证照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,公布12345热线等投诉渠道,不得进行虚假宣传。
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,《细则》简化了开办流程,实行“证照办理+民宿登记”的管理模式。民宿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20个工作日内,可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,登记不收取费用,材料齐全的可当场办结。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,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。同时,旅游主管部门将加强信息化建设,提升在线政务服务能力,方便经营者办理相关事项。
《细则》还鼓励民宿产业提质升级,明确民宿正式营业一年后可自愿申报等级评定,县(区)旅游主管部门将依据最新行业标准实施评定。支持民宿拓展汽车租赁、研学、户外运动等配套服务,丰富产品供给。此外,《细则》建立了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,旅游、市场监管、公安、消防救援等部门将通过专项检查、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管,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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